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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浩明 2001年我女儿被邪恶抓去,邪恶不让我见女儿,我为了见她给她写了让她听从邪恶的话,说了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。邪恶来我家时问我炼不炼了,我说“不炼了”。这都是大法弟子不应做的,我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。声明我所说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我今后要把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用我的实际行动弥补回来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走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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