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树亮
在99年7.20之后,在派出所警察的逼问下,说过“不炼”的话,现严正声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炼功人标准的所为全部作废。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5/1186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