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洪群
在监狱的高压强迫下,我所写的“三书、认识”等全部作废。凡是我所写的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真、善、忍标准的全盘否定。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按照真、善、忍,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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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5/1186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