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桂许
在99年7.20之后,由于怕心,曾在派出所说过“不炼功”的话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按照师父的法理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5/1186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