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娟、曹顺林
我们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文字材料,全部作废。今后回到大法中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5/1186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