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仙
本人在被邪恶非法关押期间,被迫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!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5/1186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