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秀兰、马秀芝
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5/1186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