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兰
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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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5/1186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