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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秀英

    我是99年6月份得法的。7.20时,居委会和片警到我家问是不是炼法轮,我当时也没隐瞒,他们问是不是有书,我说就一本大法书,它们说必须交,当时我不情愿的给了他们。又过了些日子,片警又找到我家说写一份“不進京、不炼功”的保证,我说什么也不写,后来片警说它交不了差,它就自己写了让我签了名。这几年心里总是觉得对不起师父。现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归正自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6/1187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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