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美琼 我未修炼前弥漫在疾病、金钱、亲情等等无数折磨、痛苦中,修炼后,渐渐从内至外身心均焕然一新,种种折磨一扫而光,无法用语言表达。我去年被邪恶绑架去劳教所,在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正念不强,在迷糊之际写了对大法不利的“悔过书”。我特此声明“悔过书”作废。今后我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5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