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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瑞青 99年7月20日以后,单位让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我为应付单位,从报纸上抄了一些内容。通过学法交流,认识到自己当时所做一切是不符合大法的。我声明在压力下所写的一切言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不动摇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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