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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冬梅 我2001年1月底去北京证实法,在天安门广场打出了“真善忍”的小横幅,后被劫持到天安门,又被送往看守所,绝食一星期后被释放,由于当时心性不高,用化名签名,配合了邪恶。现声明当时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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