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明宝
我在邪恶迫害下,说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话,并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决心好好修炼大法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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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6/1187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