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慧琼
在看守所、洗脑班及非法劳教期间,由于邪恶迫害,自己的执著太重,违心所说、所写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奋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6/1187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