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党守云
99年7月20日,在邪恶迫害下,强迫家人代我所说、所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6/1187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