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会芳
在邪恶迫害下,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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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6/1187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