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凤英
99年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在别人代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。违背了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现声明:我向邪恶按的手印作废。从新回到正法修炼中来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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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7/118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