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夏玉兰、张桂英
我们曾做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事,签了不应该签的名。在此声明:我们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7/118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