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丽香
在劳教所里的高压下,我违心的签的“决裂书”及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、代别人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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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7/118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