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丽敏
自99年7.20邪恶迫害以来,在共产邪党恶警的高压迫害下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有损于法轮大法及师父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法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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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7/118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