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邀菊
我98年有幸得大法,当大法遭到迫害后,由村干部代替写了“不学法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现在特此声明那一切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修炼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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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7/118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