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国华
我曾经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今以后走正修炼的道路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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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7/118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