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景山
99年7月20日以后,我所有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声明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7/118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