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桂芙、朱支、曹宏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7/118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