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兰
2005年的8月15日,因为我发传单被居委会叫去写了一份“不发传单”的保证。配合了邪恶,在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正念正行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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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