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世珍
99年,在邪恶非法迫害大法时,在邪恶高压下,由女儿代笔写了“不炼”的保证书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一切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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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