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丰爱、陈木怀
99年7.20后,被迫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通过学法、修炼,认识到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。声明:我们以前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