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光玺
2000年因上访被非法拘留时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