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戴伟勇
99年以后,在高压下,违心烧了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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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