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梅英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新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