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立娟
在看守所里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、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跟师父走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