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梅
在邪恶迫害下,违心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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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