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贵云、刘光利
以前说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