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海琴
2000年,在看守所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8/1188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