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解富兰、于桂芬
在这场迫害中,违心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9/118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