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延栋、陈青泉
我们得法前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9/118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