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洪法
上小学时,我参加了一次反对大法的签字活动。由于当时年少无知,竟在名单上签了字,我十分内疚。因此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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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0/119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