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兰新
家人因修炼法轮大法而遭邪恶迫害,在恶警的威逼下,违心的为亲人做了“担保”,并签了字,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0/119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