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大成、周明
前几年,我替家里的亲人写过“不修炼大法了”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0/119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