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静争
曾经写过对“法轮功”不尊敬的话,现在知道做错了,全部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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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0/119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