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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爱玲

    我从1998年得大法的。1999年7.20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,我知道后到市政府上访,路途中被非法强行绑架到村委,让看诬蔑大法的电视,明知道这是造假也随和他们了,还交出了大法的书,又签了名“不上北京”。几天后,派出所邪恶来我家逼迫签名,知道这种被迫行为不对,没看纸上写的是什么,心想应付他们就签了名。2000年3月11日到北京证实大法,在北京签了名,说出了住址,村恶人将我绑架到当地派出所,非法关押了48小时,恶警逼迫让我双脚并齐蹲一小时,问为什么上北京,全部记录下来,按上手印,签上名。2000年進京到广场被警察揪着头发强行绑架到驻京办事处,并签了名。回家后派出所邪恶来我家恐吓家里人,还逼迫我大女儿上我娘家恐吓娘家人。我被骗去派出所非法关押24小时又送看守所15天,在那里强迫看诬蔑大法的电视,当时没抵制,走的那天在空白纸上签了名。在此严正声明:99年7.20以来不管在村、家、派出所、北京、看守所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走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1/1191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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