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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玲玲 我是1997年得法的,得法后身心受益。99年迫害开始后,我正在上大学四年级,出于怕心,我违心的向系领导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参加工作后,又在单位组织的“反对大法”的签名中,找同事代签了名,做出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情。现在我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过和共产党的邪恶。在此郑重声明:我以前做出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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