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文彩
2005年4月,我被非法抓到派出所,恶警在写好的纸上强抓住我的手按了手印。为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1/1191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