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希艳、张素兰、吕清珍、苏方印、苏方棕、生鸿雁
在邪恶的压力和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别人代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我们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1/1191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