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颖
我曾经在常人面前说过不信法轮功的话,现在郑重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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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1/1191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