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振甫、李法春
在邪恶迫害下,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其它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1/1191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