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丽华
在邪恶迫害下,说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,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听师父的话,走正法之路,救度众生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1/1191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