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连琴、陈翠英、李仕庆、许兰英、李淑芝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文字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1/1191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