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梅霞、程可芬、姚爱锁、姚联、赵贵捧、孟凡青、张真珂、田可月、王玖可、李婉
以前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1/1191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