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永霞
我是98年得法的,身体从根本上得到了净化。在邪党的逼迫下進了洗脑班,在恶警准备的“保证书”上被迫签了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所说的、所写的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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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2/119184.html